在中國房地產市場調控的宏觀框架中,“租購并舉”已成為一項重要的長效政策導向。這一政策旨在通過優化住房供應結構,平衡租賃與購買市場,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。其內涵不應僅限于居住性房地產,而是應當延伸至非居住房地產租賃領域,形成更為全面、系統的調控體系。
非居住房地產,主要包括商業、辦公、工業、倉儲等用于生產經營的物業類型。長期以來,市場關注點多集中于住宅市場的“租購同權”與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,但對非居住房地產租賃市場的規范與發展相對滯后。實際上,非居住房地產租賃市場的穩定,直接關系到商業活動的成本、產業空間的配置效率以及整體經濟活力。將“租購并舉”理念納入非居住房地產領域,有助于從供給側優化商業地產結構,防止投機炒作,降低實體經濟尤其是中小企業的運營負擔。
從政策實踐看,推動非居住房地產租賃市場的“租購并舉”,需要多措并舉。應加強市場監測與信息披露,建立透明的租賃價格指導機制,避免租金非理性上漲。鼓勵機構投資者參與長期、穩定的非居住物業租賃經營,發展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(REITs)等金融工具,盤活存量資產。可探索對符合產業導向的企業提供租賃補貼或稅收優惠,引導資源向實體經濟傾斜。完善租賃合同法規,保障業主與租戶的合法權益,減少糾紛,也是營造健康租賃環境的關鍵。
在英語語境中,“租購并舉”常譯為“promoting both rental and purchase”或“parallel development of rental and purchase markets”。對于非居住房地產,則對應“non-residential real estate leasing”。這一政策導向的國際經驗表明,成熟的非居住租賃市場能夠增強經濟韌性,例如在歐美國家,長期的商業地產租賃合約往往是企業穩定經營的基礎。中國在推進相關改革時,可借鑒其規范化的租賃管理、靈活的租期設計以及支持創新的空間供給模式。
將“租購并舉”作為一項房地產長效調控政策,必須超越居住范疇,系統性涵蓋非居住房地產租賃。這不僅是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深化,更是優化營商環境、服務實體經濟的重要舉措。政策制定需更注重租賃市場的全類型覆蓋,通過制度創新與市場培育,實現房地產領域“租”與“購”的真正平衡,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空間保障。